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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31749/2025-00726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坦洲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6-09
名称: 紧急提醒!2024年企业年报倒计时!逾期将受严惩!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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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2024年企业年报倒计时!逾期将受严惩!

发布日期:2025-06-09  浏览次数:-

各市场主体:

  2024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报送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为避免因逾期未报导致信用受损或行政处罚,请立即完成年报报送!

  一、法律要求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二、严重后果

  未按时报送年报或虚假填报年报的市场主体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和信用惩戒。

  经营异常:逾期未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

  高额罚款:逾期最高罚1万元,虚假填报最高罚20万元。

  信用惩戒:影响贷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

  吊销风险:连续2年未报且失联可能被吊销执照。

  连带责任:严重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同类职务。

  三、报送方式(任选其一)

  1.电脑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逐项如实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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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手机APP:下载安装手机APP“粤商通”,登录后在首页左上角位置信息切换至登记注册所在城市,在首页点击【市监】-【填写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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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微信小程序: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进入首页后,在首页【法人服务】模块点击【市场监管】—【企业年报填写】即可在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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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重要提醒

  1.报送对象凡在2024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均需报送,包括歇业、停业但未注销的企业。

  2.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24时截止(仅剩27天!)

  3.操作要点:填写后务必点击“提交并公示”,否则视为未完成;6月30日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

  4.新增要求

  工业产品获证企业需同步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大型企业需公示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信息,否则面临失信惩戒;

  疫苗、特种设备生产企业需确保许可证信息应报尽报。

  五、防诈骗与费用提醒

  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冒充市场监管部门的短信或电话索要费用、验证码。  认准官网 ,勿点击陌生链接。

  

  按时、如实填报年报是维护企业信用的基础。务必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完成,避免因疏忽或虚假填报导致严重后果。若遇问题,可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760-87135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