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
一、代表镇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所属公有企业的预算、监管、考核和收益分配等职责。代表镇政府作为接收各类资产、资源的产权主体并进行管理。指导所属公有企业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控机制和规章制度。
二、协助编制和管理所属公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
三、负责所属物业的监督、管理。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单位全称:中山市三角镇公有资产事务中心
负责人:温润开
联系地址: 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中103号三角镇政府主办公楼五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760-8540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