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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7379/2023-00009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1-12
名称: 中山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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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2  浏览次数:-

  2022年,中山市司法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将我局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一是结合人事调整和部门分工,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全局整体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总结。7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工作部署。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具体内容细化,任务到科室,责任到人。局办公室安排2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一是深化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市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并实现动态更新调整,做到新出台的规章在印发后十五日内完成文本录入,更新与市政府网站同步,不断充实市政府规章数据库。今年“上新”《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两部办法,修正《中山市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并按要求调整规章集中公开的题注格式、网页版式及专栏页面设计等,做到政府规章公开的及时、规范、完整。二是优化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上新”监督指导工作,积极搭建“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一方面,积极牵头全市各有关单位及镇街对中山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多轮全面深度清理,要求各单位及镇街要摸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底数,形成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在官方网站发布。为便于公众查询,各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正面清单除在本镇街官网公布外,还在市司法局官网进行集中公布。经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10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废止20份;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38份。另一方面,发文要求市各有关单位对规范性文件系统内的存量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核校,对文件有效期、名称、文号、类型、文本格式提出明确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文件一律进行整改。今年11月,“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正式上线,平台集中公布市政府规章、法规规章草案、立法计划等内容;开通立法征集意见功能,市民可以通过“立法征集意见”栏目了解到最新的法规规章草案、年度立法项目的相关内容,并可以线上提交意见和建议。该发布平台在我局官方网站及“法润中山”微信公众号开设专区,供社会公众24小时查询使用。

  (三)立足主责主业,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把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复议调解工作贯穿于办案全过程,积极推动行政机关对已经产生的政府信息公开争议主动开展和解、调解或自我纠错,努力实现“应调尽调”。针对复议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中的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调研沟通,提炼总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的做法、经验、困难和问题,并规范复议案件的答复标准。持续开展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回头看”工作,通过加强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制发力度,实现“以案治本”,从源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截至目前,我市2022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为18宗,其中11件以维持方式结案,7件以驳回方式结案。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今年7月,我局将《中山市律师行业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作为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进行公示。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必要时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增进社会共识。

  (四)紧扣中心大局,深化政务公开一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便于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今年以来,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法润中山”发布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及知识宣传52条,发布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参与“抗”疫工作动态信息20条。二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分别设立了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汇编专栏以及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专栏。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汇编专栏梳理了国家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28条,省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5条以及市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11条。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专栏公布了对我市各镇街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布情况。专栏内容放在局门户网站首页明显位置,社会公众和企业均可随时查阅、检索,了解相关政策。这为持续打造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三是多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传统政策解读的形式上,结合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计划,组织或参与了多场新闻发布会。4月组织召开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借助央媒、省媒、市媒等各大媒体平台发布相关新闻报道20多条,效果良好。同时,积极参与《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针对群众关注点,配合市文明办、市城管和执法局等部门做好法规及其相关配套制定的宣传与解读工作,提高政策社会知晓度。借助多媒体优势,通过视频、图片解读等方式,触达更多用户。今年以来,共制作《善平先生普法日志》视频解读10条,一图读懂4条。四是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快出台《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有形化、标准化。编制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做优做实市、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16万余人次,群众满意度98.98%。畅通“12348”广东法网、手机APP、“粤省事”平台、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服务等法律服务办理渠道,推广远程视频公证、线上行政复议等服务应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在线办理。

  (五)优化网站建设管理 ,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是加强局网站管理建设。切实履行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及时处理上级部门对我局信息公开专栏的纠错意见,对上级政府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进行转载。今年,我局网站共发布信息235条,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回复3份。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及网络安全责任制,针对国庆、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成立网站、新媒体安全保障小组,加强日常网络安全值班监控,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共召开四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研判会。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和完善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认真做好局微信公众号“法润中山”、南方号“中山司法”和法治号“法润中山”的备案工作,选择有资质的政务新媒体运营方中山网合作,严格坚持三审制,做到按程序及时发布信息,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今年,我局“法润中山”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信息720篇;南方号“中山司法”推送100余篇;法治号“法润中山”推送90余篇。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对外宣传。唱响主旋律,抓特色,找亮点,推进中山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稳中有进,与中山日报合作,“法润中山”进驻“中山+”APP,与中山广播电视台共同设立《法润中山》《法律天地》《庆记茶寮》等栏目,真正打造了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网络有言、户外有势的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态势。在各级媒体发表信息400余篇次,其中,《学习强国》50余篇次。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在“法润中山”微信公众号推出《非凡十年》等系列报道8期,回顾总结中山法治领域工作经验和成绩;《党的二十大报告在中山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引起强烈反响》4期,营造了浓厚学习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要求。二是没有建立严格的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发布形式较为单一。技术力量与上级要求的利用漫画、图解、视频等形式开展解读要求有差距。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全面梳理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使信息更新常态化、规范化、实用化。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加大考核督查力度,通过制定台账,电话调度、季度通报等形式督促整改,确保信息及时快速公开。三是抓好政策出台前、政策出台后的时机,采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专家解读、负责人解读等多种形式,用部门负责人权威声音传递政策信息,用行业专家解读解疑释惑,全面做好有效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中山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