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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7379/2020-00033 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中山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0-01-19
名称: 中山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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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9  浏览次数:-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中山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中山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文件精神,以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为契机,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发挥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改革的重要作用。

  (一)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机构改革要求,调整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机关科室和下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流程。完善网上公开OA审批流程和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清单,形成全机关协作办公开的良好局面,促进了常态化、规范化公开的顺利进行。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性质和工作要求,指定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一名负责调度各科室单位公开信息,另一名负责登录政务公开后台进行管理和发布工作。

  (二)构建网络政务公开阵地为主的全方位政务公开平台。将广东政务服务网和中山市司法局官方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阵地,佐以“法润中山”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广电高清“中山市司法局”栏目辅阵地,同时继续保持《南方日报—中山观察》《中山日报》、中山广播电台等传统信息发布渠道,形成了立体化全渠道的公开格局。2019年1-10月,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网上政务大厅159项政务服务事项,按要求完成各项办事指南的更新和维护,其中129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100%网上办理;中山市司法局官网发布各类公开内容426余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17条;在《中山日报》《南方日报》发布新闻报道、公示公告、政策解读等130余条。

  (三)加强重点领域关键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钱、权、人、事”等事项作为政务公开重点。进一步细化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等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招标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信息,通过局官网和“中山市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开。全年,共对74项工程和采购事项实行网上招投标和采购。二是重大政策同步解读。进一步细化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签审、同步发布的流程要求,以局官网和“法润中山”微信平台积极政策解读。年内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中山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等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规范性文件底数清晰。目前已将2019年上半年度各部门、各镇街报司法局备案的,并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在局网站进行公布。

  (四)回应关切,加强政民互动。围绕司法行政职能和热点问题,在中山广播电台持续策划推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等系列访谈节目,要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上线回答听众问题,解读相关政策。7月18日,时任局长林少棠亲自带队做客中山电视台《热点面对面》访谈栏目,畅谈机构改革后重新组建的司法局如何以新形象、新作为履行新职能,并与观众互动。制作公共法律服务宣传系列小视频,通过社区楼宇电梯广告、公交车载电视、车身广告、液晶广告屏等途径加大宣传,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五)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严格按“一日一查看、一周一检查、一月一补缺、一季一梳理”原则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每天登录局网站查看更新内容并将需公开内容在政务公开平台更新,每周检查一次更新内容及更新频率是否达到要求,每月查看哪些栏目未有更新及时查缺补漏,每季度梳理自查公开内容并进行改进,以确保常态化发布。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服务电话专项整改行动,通过自查清理,重新发布对外公开电话、电子邮箱和网上投诉地址,补全各项司法行政指南中的政策依据、办理流程和业务表格,为群众办事、咨询、投诉提供准确方便的指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许可

43

0

57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0

0

9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处罚

24

0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4

7794265.7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5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发布主动性、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在业务信息更新上,有比较强的时效性和主动性,但在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回应关切等栏目的更新相关意识不足,且发布形式较为单一。技术力量与上级要求的利用漫画、图解、视频等形式开展解读要求有差距。

  (二)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平衡。本局信息公布集中于部门工作动态信息,行政权力运行信息、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共服务与民生信息,政策解读数量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根据工作实际,各部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丰富公开载体和内容。一是加大在广电高清“中山市司法局”栏目的公开力度。将在该栏目的信息从单纯的文字形式逐渐向短视频和漫画等形式延伸。二是尝试在公开场所设置政务公开查阅点。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触摸屏,接入中山市政务公开平台,为群众提供便捷政务公开查询服务。三是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导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司法所、法律援助站制定完成本单位公共法律服务政务公开标准。

  (三)充分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司法队伍的形象建设,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中山市司法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