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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民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166E/2024-00237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民众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9-03
名称: 关于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公告[公司新建中山市光电与智能终端产业园(民众)服务中心(一期)项目树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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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公告[公司新建中山市光电与智能终端产业园(民众)服务中心(一期)项目树木]

发布日期:2024-09-03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同一项目或同一事由迁移、砍伐树木的,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应当进行现场查勘、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现将《中山城市科创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建中山市光电与智能终端产业园(民众)服务中心(一期)项目树木处置方案》发布公告,请相关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中山市民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反馈意见。逾期则不予接受处理。



附件:

1.中山城市科创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建中山市光电与智能终端产业园(民众)服务中心(一期)项目树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