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块区位图
建设单位王秀梅向我局申请变更名下一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按照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申请调整建筑限高事项用地的基本情况
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07)第易010300号,权利人:王秀梅,坐落:中山市黄圃镇新丰中路,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用途:工业用地,用地面积5910平方米。该用地在《中山市黄圃镇食品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21)》中确定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地块编码:C2-05。
二、原出让合同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工业
容积率:1.5,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四、变更后规划条件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其中配套宿舍高度≤80米)。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50%,可渗透面积比例:≥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39号,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舒先生,联系电话:0760-89936299。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