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区自然资源局,各分局:
为深入贯彻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决策部署,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化营商环境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我市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类)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宗地内规定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规划功能和建筑类型单一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类),申请时须提交书面承诺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对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项目,受理后直接作出许可决定,办结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
火炬局、各分局在作出许可决定后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承诺不实的,责令申请人限期10个工作日内改正;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