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周锦萍向我局申请变更名下用地的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按照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用地的基本情况
不动产权证号: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71428号,权利人:周锦萍,坐落:中山市黄圃镇中兴路26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用途:住宅,面积:540平方米。该用地在《黄圃镇一河两岸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地块编码为04-02-20。
二、原出让合同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住宅
容积率无约定、绿地率无约定、建筑密度无约定、建筑限高无约定。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三类居住用地
四、变更后规划条件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三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1.86,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按照《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3版)》、《自建房技术标准》(中山自然资函〔2022〕652号)等个人自建房相关规定及技术标准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39号,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舒先生,联系电话:0760-89936299。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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