昱豪有限公司申请办理4宗土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合并业务。该4宗土地分别为:中国用(转)字第31980334号(用地面积17354.90㎡,地块一)、中国用(转)字第31980336号(用地面积17354.70㎡,地块二)、中国用(转)字第31980335号(用地面积3333.30㎡,地块三)、中府国用(出)字第31980753号(用地面积3333.30㎡,地块四)。该4宗土地在《中山市三乡镇平埔片区等16个片区工业用地指标专项调整规划(2017)》、《中山市三乡镇平埔工业区01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中规划为M1一类工业用地。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及我市相关工作要求,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原出让合同指标
地块一: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5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无约定,建筑限高:无约定;
地块二: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5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无约定,建筑限高:无约定。
地块三: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5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无约定,建筑限高:无约定;
地块四:用途为工业厂房用地,容积率:1.5 ,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m。
二、合并后各项规划指标
该4宗土地合并为1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41376.2平方米,与合并前的4宗土地总面积一致;合并后用途为M1 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3.5 ,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产业用房限高50米,配套设施用房限高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10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86638541)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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