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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MB2C940480/2024-04839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12-25
名称: 关于变更吴明辉、岑权辉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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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吴明辉、岑权辉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12-25  浏览次数:-

  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02)字第031178号的国有出让用地,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同安村,用地面积为1699.50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为吴明辉、岑权辉,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协议出让用地,该用地出让合同约定相关规划指标。容积率:1.5,筑密度:30%,绿地率:30%,高度:24米。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

  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m,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22637638



附件:

1.关于变更吴明辉、岑权辉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