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MB2C940480/2024-04144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11-25
名称: 关于变更冼桂林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25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变更冼桂林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11-25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593887号的集体划拨用地,位于中山市小榄镇利生路55号之二,用地面积145.2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冼桂林,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农村宅基地,无约定容积率。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建筑面积不能超过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四层且不大于15米;第四层只允许建梯间及辅助用房,面积不得超过基底面积的一半;建筑首层高度不得超过4.5米,其它层的层高不得超过3.5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22116596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



附件:

1.关于变更冼桂林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