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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MB2C940480/2024-03177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09-02
名称: 关于林健业、梁宝玲、曾浩翀、林培恩用地变更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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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健业、梁宝玲、曾浩翀、林培恩用地变更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9-02  浏览次数:-

  建设单位林健业、梁宝玲、曾浩翀、林培恩向我局申请变更名下用地的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按照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用地的基本情况

  不动产权证号:粤(2018)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47842号、粤(2018)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47843号、粤(2018)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47839号、粤(2018)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47840号,权利人:林健业、梁宝玲、曾浩翀、林培恩,坐落:中山市南头镇滘心村,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用途:工业,面积:20000平方米。该用地在《中山市南头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确定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地块编码:SE-D5-01。

  二、原出让合同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工业

  容积率:≤1.5,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地块编码:SE-D5-01

  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建筑限高:50米,配套设施:规划移动基站。

  四、变更后规划条件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建筑限高:50米,配套设施:规划移动基站。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50%

  可渗透面积比例:≥20%

  设计降雨量:≥12.7m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39号,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贺先生,联系电话:0760-89936299。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



附件:

1.关于林健业、梁宝玲、曾浩翀、林培恩用地变更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