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城市更新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主要以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城市更新”板块和局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发布政府信息。一方面,多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宣传。对《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中山市旧厂房升级改造实施细则》《中山市旧村庄旧城镇全面改造实施细则》《中山市城市更新项目土地出让价款计收规则》《中山市旧厂房功能改变类微改造项目行政审批工作指引(试行)》《中山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区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定>的决定》等政策文件综合利用政策宣讲、文字解读、一图读懂、PPT解读等形式及时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以更直观清晰的方式增进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另一方面,加强城市更新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对《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0-2035年)》《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中山紫线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以及片区改造意愿调查结果、标图建库结果、改造批复方案、用地批复等项目信息及时主动进行公告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宗,其中予以公开2宗,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我局积极回应社会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的申请,充分保障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情况。2021年我局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监测和管理,严格履行信息上网发布的校核、审批机制,坚持所有上网信息都经局领导审核签批后方能进行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重点)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重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重点)
2021年,我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并严格对照《2020年度中山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待销项清单》进行自查整改。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自查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培训,逐步提升各科室、部门的政务公开意识和水平,及时准确发布城市更新工作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新动态和新政策,增加政府公开信息内容的可读性,逐步提升政府公开信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和审批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