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中珠联围海堤(马角至大涌口水闸段)加固工程建设项目涉及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规划修改原因
中珠联围海堤(马角至大涌口水闸段)加固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19年11月经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核查确认,属国务院2007年批复的《珠江流域防洪规划》中确定的珠江口重点海堤工程之一。本项目属于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防洪海堤加固工程,在满足海堤防洪建设标准的条件下,优先选择保护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方案。但由于防洪海堤加固工程受到原有海堤走向、加固位置、地形地质等工程技术条件的要求及生态环境因素限制,仍不可避免占用中山市永久基本农田7.2592公顷。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相关规定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的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需依据规划修改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的要求,组织编制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补足补优。
二、 规划修改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是在确保中山市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上一级规划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前提下,仅对中山市永久基本农田的布局进行调整。规划修改后,中山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建设用地总规模等规划控制指标均保持不变。
根据《中珠联围海堤(马角至大涌口水闸段)加固工程建设项目涉及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拟将7.259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为一般农地区;将7.2596公顷一般农地区调整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表1 土地用途区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
三、 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间为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5月7日
四、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
的,请通过书面方式反馈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邮箱:zsgbst@163.com。
附件:
1.中珠联围海堤(马角至大涌口水闸段)加固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局部图(修改前)
2.中珠联围海堤(马角至大涌口水闸段)加固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局部图(修改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