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和《中山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黄圃镇2025年初中一年级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25届毕业生。
(一)公办学校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黄圃镇户籍的适龄少年。
2.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3.黄圃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黄圃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黄圃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5.参加黄圃镇2025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二)民办学校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持有黄圃镇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黄圃镇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招生计划
(一)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详见《黄圃镇公办初中2025年招生计划情况表》(附件2)
(二)民办学校优先满足本镇适龄少年需求,富余学位面向全市招生。黄圃镇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详见黄圃镇华洋学校招生简章,联系电话:0760-23222102。
三、招生顺序
第一顺序:本镇本学区家庭户户籍生。如该类户籍生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内学校招生计划数,将根据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超出计划学生将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第二顺序: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第三顺序:本镇本学区集体户户籍生。如该类户籍生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内学校招生计划数,将根据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超出计划学生将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第四顺序:本镇跨学区户籍生。适龄少年为黄圃镇户籍,但申请到父母的房产所在学区、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所在学区就读。如该类户籍生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内学校招生计划数,将优先安排凭父母房产所在地申请的少年,再安排凭父母户籍所在地申请的少年,超出计划学生将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第五顺序:适龄少年为本市非本镇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镇户籍,且拥有黄圃镇房产的,可根据父母房产或户籍所在学区申请跨镇街入读,由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第六顺序:适龄少年为本市非本镇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镇户籍,但不拥有黄圃镇内房产的,可根据父母户籍所在学区申请跨镇街入读,由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第七顺序:适龄少年和父母均为本市非本镇户籍,父母在黄圃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同时拥有黄圃镇房产的,可根据房产所在学区申请跨镇街入读,由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第八顺序:适龄少年为非本市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黄圃镇户籍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入户的,可根据父母户籍所在学区申请入读,由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第九顺序: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适龄少年。可根据登记积分的家长居住证所在地申请入读,由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第十顺序:适龄少年为非本市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黄圃镇户籍且在2021年12月31日后入户的,可根据父母户籍所在学区申请入读,由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四、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全市统一使用招生入学平台进行信息登记,申请入读黄圃镇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少年法定监护人务必进行信息登记。
1.登记时间:6月4日9时至6月11日18时。
2.登记系统: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网址:https://smart.zsedu.cn/rxweb)
3.监护人须登录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4.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本招生通告,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在本镇登记申请积分入学且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黄圃镇进行报名登记。
5.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就近到黄圃镇内各小学申请协助完成信息登记。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
3.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志愿。符合黄圃镇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由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为必填志愿,由镇教育部门按本通告安排录取。黄圃镇公办学校不采用电脑摇号结果作为安排入读依据。
(三)现场提交预审材料
1.符合条件且申请入读黄圃镇公办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少年均须于6月7日(星期六)到学校现场提交预审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现场提交预审材料安排表》(附件3)。
2.每名适龄少年只能到一所学校现场提交预审材料,到多所学校提交的,默认以户籍地所在学区为准。
3.非本镇户籍生未按要求到现场提交预审材料的,将视为放弃申请入读本镇公办学校。本镇户籍生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提交预审材料导致补登记的,将由镇教育部门结合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四)信息审核
黄圃镇教育部门将结合招生入学平台信息和现场提交的预审材料进行信息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2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信息审核通过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
(五)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具体操作按本通告执行。镇教育部门将在7月22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入学。
(六)入学注册
1.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如需放弃第一批次录取的新生,应在录取结果发布2日内登录“招生入学平台”完成“放弃录取”操作,方可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黄圃镇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录取结果发布2日内登录“招生入学平台”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录取确认,镇内各公办学校须于8月1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具体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
(七)信息补报
黄圃镇户籍适龄少年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请监护人确保联系信息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因监护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补报机会。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2.积分入围的学生不得以户籍生、户籍人员子女等类型重复申请安排公办学位。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按要求完成信息登记、志愿填报、现场提交预审材料、入学注册等各项入学程序,并确保所填信息和提交材料真实、准确。
4.镇教育部门及招生领导组将根据招生顺序进行新生录取,部分学区因学位紧张需统筹安排至其他公办学校,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申请入读本镇公办学校。
5.黄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760-23225065。
附件:1.中山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2.黄圃镇公办初中2025年招生计划情况表
3.现场提交预审材料安排表
中共中山市黄圃镇委员会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
中山市黄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2025年5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