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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20000073331153/2020-00016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 成文日期: 2020-01-22
名称: 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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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2  浏览次数:-

    2019年,我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规定,根据我社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行政管理职能的实际,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我社工作动态、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规划统计等信息,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主要通过门户网站、主流媒体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切实提高市供销社工作的透明度和参与度,有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供销社相关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进一步促进供销合作市事业科学发展。

    本报告内容包括中山市供销社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山市供销社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山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16号;邮编:528400;电话:0760-88814023;传真:0760-8880299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供销社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和供销合作社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等工作重点,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和审核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工作实际,明确了市社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主管科室,一名党组成员作为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并指定办公室一名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流程,修改完善了市供销社信息发布和公开审核制度,对重要的社务信息,建立了经办人、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四级审核机制,形成信息公开的良好工作局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制订和公开《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信息公开指南(2019)》。

    (二)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根据我单位实际,将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官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阵地,同时积极保持与《中山日报》等主流媒体的沟通,形成了立体化的信息公开格局。2019年1-12月,我社官网累计发布政务动态信息136条,同比增长70%。

    (三)进一步加大财政预决算和经济运行信息公开力度。我社根据无行政审批职能的实际,把群众关心的“三公”经费和人事任免等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在进一步细化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每季度一次,加强对全市供销社系统经济运行情况数据的公开工作,主要包括全系统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和市社本级资产总额及所有者权益等数据,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2019年1-12月,我社官网累计发布财政信息3条,统计数据信息4条,规划统计信息2条,人事信息9条。2019年度,我社无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四)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19年度,我社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网站集约化建设为契机,及时更新我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组织办公室有关干部职工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提升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个

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政策学习有待加强、公开力度有待加大等问题。2020年,我社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同时,进一步拓展和创新公开渠道,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