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322X7/2025-00188 分类: 工业、交通与邮政
发布机构: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4-15
名称: 关于撤销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撤销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6  浏览次数:-

阜沙镇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经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实时监测,下列营运车辆(详见附件)风险较高、违规行为严重,已连续三个月被通报。现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对下列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撤销公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撤销《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涉及的相关企业应当将撤销的《道路运输证》于七个工作日内上交至原发证机构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风险报警连续三个月被通报车辆清单


  阜沙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

1.附件: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风险报警连续三个月被通报车辆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