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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657M/2025-00016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5-01-13
名称: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编码18#南头镇南三公路路段新建加油站的函
文号: 中发改能源函〔2025〕34号 发布日期: 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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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编码18#南头镇南三公路路段新建加油站的函

发布日期:2025-01-13  浏览次数:-

中山市南头镇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来文《关于办理18#“南头镇南头大道西和贤邦路交界处”新建加油站规划点的申请》收悉。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申请在中山市南头镇南三公路路段新建加油站一座,该加油站符合《中山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附表8“中山市2021-2025年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8#编码18#“南头镇南三公路路段”新建加油站规划点,该加油站按二级站标准建设。

  二、你司凭本文件到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加油站报建及相关手续。

  三、加油站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10390-2004)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2004年12月15日商务部颁布)的要求规范设计及建设。

  四、新建竣工后,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网页上方在“切换区域和部门”中选择“中山市”及“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进入我局网上服务窗口,选择“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新申请)”事项,按要求提交上述各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五、严禁擅自建设与申报不相符的设施。本文件有效期两年,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到期前三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