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荣启物业运营有限公司:
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盈悦时代公馆住宅前期物业费收费标准的函》(中发改价格函〔2021〕815号)要求,为全面综合开展评估,经研究,决定继续延用中发改价格函〔2021〕815号批复文件至2026年8月30日。你司应于2026年5月31日前将经营情况报我局重新评估,如逾期报送,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3日
索引号: | 11442000007332657M/2024-0042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3 |
名称: |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盈悦时代公馆住宅前期物业费收费标准的函 | ||
文号: | 中发改收费函〔2024〕1187号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主题词: |
中山市荣启物业运营有限公司:
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盈悦时代公馆住宅前期物业费收费标准的函》(中发改价格函〔2021〕815号)要求,为全面综合开展评估,经研究,决定继续延用中发改价格函〔2021〕815号批复文件至2026年8月30日。你司应于2026年5月31日前将经营情况报我局重新评估,如逾期报送,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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