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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657M/2020-00008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0-01-02
名称: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泗喜石油有限公司原地改造油罐区的批复
文号: 中发改电力函〔2020〕3号 发布日期: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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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泗喜石油有限公司原地改造油罐区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1-03  浏览次数:-

中山泗喜石油有限公司:

你站《关于更换双层罐的申请》收悉。经现场勘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在原址中山市小榄镇西区太乐路48号路段加油站在等级、罐容、罐数、油品品种及位置不变基础上更换新型双层罐(见附件)。

二、你站凭本批复到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加油站报建及相关手续。

三、加油站改建期间,必须停止营业,做好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油站施工过程安全,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油站建设必须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10390-2004)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2004年12月15日商务部颁布)的要求规范设计及建设。

五、加油站竣工后,必须提供各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件,报我局复核后,方可营业。

六、严禁擅自建设与申报不相符的设施。本批复有效期三个月,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加油站原地更换地下双层油罐的名单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2日 



附件:

1.附件:加油站原地更换地下双层油罐的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