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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707641514A/2025-00302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5-13
名称: 答疑澄清文件-(南沙港铁路项目东凤镇伯公安置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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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文件-(南沙港铁路项目东凤镇伯公安置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5-05-13  浏览次数:-

各潜在报价人:

  一、答疑部分

  无。

  二、澄清部分

  1、项目文件/第一部分 选取施工单位邀请函/三、项目内容及需求:“2.预算金额:905877.22元,复核造价金额:841906.35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6008.54元(不含税)。”

  澄清为:“2.预算金额:905877.22元,复核造价金额:841906.35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6281.80元(不含税)。”

  2、项目文件/第一部分 选取施工单位邀请函/三、项目内容及需求:“3.最高上限价:报价上限价为复核造价金额下浮20%,即841906.35 ×(1-20%)=673525.08元,不含税绿色安全施工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26008.54元。”

  澄清为:“3.最高上限价:报价上限价为复核造价金额下浮20%,即841906.35 ×(1-20%)=673525.08元,不含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26281.80元。”

  3、项目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三、报价说明:“1、★最高上限价:报价上限价为复核造价金额下浮20%,即841906.35×(1-20%)=673525.08,不含税绿色安全施工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26008.54元。”

  澄清为:“1、★最高限价:报价上限价为复核造价金额下浮20%,即841906.35×(1-20%)=673525.08,不含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26281.80元。”

  原项目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以原项目文件为准。


建设单位:中山市东凤镇伯公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代理机构: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5月13日



附件:

1.答疑澄清文件—(南沙港铁路项目东凤镇伯公安置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