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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30413771/2025-00410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5-20
名称: 中山市板芙医院床单位臭氧消毒机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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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板芙医院床单位臭氧消毒机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0  浏览次数:-

  中山市板芙医院现对中山市板芙医院床单位臭氧消毒机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医院床单位臭氧消毒机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15,000.00元

  三、项目内容及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床单位臭氧消毒机

1台

15,000.00

15,000.00

  (一)用途

  1.用于医院床单位(包括棉被、床垫、床单、枕芯、被芯等床上用品)的消毒。

  (二)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用臭氧消毒,杀菌广谱、彻底,消毒完毕后自动还原为氧气,无死角、无残留、无污染。

  2.床单位消毒器机身采用金属及ABS阻燃材料制作,并且配备双级保险丝,使用寿命长、安全系数高。

  3.机身小巧灵活,占用空间小;配备高品质静音脚轮,易于推动;机体带有两个收纳盒,可单独存放消毒管与电源线。 

  4.消毒效果强力,且整机运行噪音≤55dB,不干扰病人。

  5.具有消毒记录自动储存功能,可实时查看消毒记录,带有打印机,可打印消毒记录。

  6.具有单双床消毒模式,可双床同时进行消毒。

  7.杀菌因子:臭氧;采用新型的沿面放电技术,产生高浓度臭氧,由外至内,深层彻底消毒。

  8.机器消毒时间0-999min可调,默认时间10min快速消毒。

  ▲9.臭氧产出量≥5000mg/h。

  ▲10.臭氧浓度≥1500mg/m3,臭氧泄漏量≤0.02mg/m3。(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11.消毒一个工作周期后(抽气3min、消毒10min、保持5min、还原5min),消毒袋内臭氧残留量≤0.08mg/m3,消毒罩内臭氧残留量≤0.09mg/m3。(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12.对大肠杆菌杀灭对数值>3。(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13.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杀灭对数值>3。(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14.对铜绿假单胞菌杀灭对数值>3。(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15.对白色念珠菌杀灭对视值>3。(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16.对自然菌的杀灭对数值>1。(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17.采用彩色触控屏,全触控操作方式,彩色操作界面简单直观,屏幕显示清晰准确,利于观察操作,可实时显示北京时间与室内温湿度等。

  18.机器具备抽气、消毒、保持、还原四种功能,且四种功能的作用时间均为0-999min可调。

  19.可预先设置自动消毒功能,工作流程可预先设置,抽气、消毒、保持、还原等工序一键式全自动完成,操作方便。

  20.采用新型的沿面放电技术,产生高浓度的臭氧通过“抽真空—充臭氧—快还原”的模式使臭氧完全渗透到被褥、床垫、枕芯中,由外至内深层彻底消毒,并且具有防霉、防虫、除异味的作用。

  21.双管路设计,可同时对2个床单位、4床被褥进行消毒;多次性消毒袋、消毒罩与一次性消毒袋、消毒罩均可现货选配。

  22.产品通过ISO9001认证,具有质量保证;(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具有消毒模块故障报警,还原剂使用年限报警功能,确保每一个环节的稳定工作。

  24.采用超静音无油真空泵,工作时噪音低于55dB。

  25.产品证件齐全,具有国家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26.床单位消毒器有双极保险丝设计,保证安全。选用具有国家3C认证的高品质电源线,并且采用内置合理化电气工艺布局,线身耐弯曲抗摇摆。

  27.产品需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并提供备案截图。

  28.产品通过CE认证,提供CE认证证书。

  29.制造商通过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具备五星级认证的售后服务(提供服务认证证书)。

  30.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30.1 主机 1台

  30.2 电源线 1根

  30.3多次消毒袋2个

  30.4多次消毒床罩2个(2.5m×1.5m)

  30.5 消毒软管 2根

  30.6说明书1本

  30.7合格证1份

  (三)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

  1.1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完成安装测试运行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第24个月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2.验收标准和方法

  2.1设备生产日期在合同签订日期6个月以内,设定使用年限不少于5年。

  2.2设备验收在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共同参与下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2.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因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4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供应商应及时安排补货、换货,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5供应商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供应商须承担 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3.资质要求

  3.1产品通过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 CMD 医疗器械企业质量体系证书,商标注册证书。

  4.质量保证期不少于2年。

  5.保密要求

  5.1双方合作中涉及的所有业务、技术资料,均有责任对第三方保密。如其中一方擅自将涉及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的资料透露给第三方,则另一方将保留追究对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6.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6.1供应商负责对科室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免费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设备维护、专业知识等,培训保证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能够掌握并独立操作为止。

  7.售后服务的要求

  7.1维修保修期满,供应商终身提供维修服务,不收取上门费,只收取配件等相关成本费用。仪器出现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立即提供电话指导,如无法远程解决,供应商工程师在接到院方电话后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并负责设备的维修。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二)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如为免注册的设备,须提供备案凭证或规定条文(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资格声明函)。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七)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5269:30

  (二)递交资料地点:中山市板芙镇芙中路1号板芙医院综合楼(放射科旁电梯上)八楼行政办公区门口处资料箱或邮寄至我院招采办(邮寄收件地址:中山市板芙镇芙中路1号板芙医院综合楼(放射科旁电梯上)八楼招采办或八楼行政办公区门口处资料箱,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0760-2821866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具体见附件:参选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一)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材料都必须密封,具体包括:

  1.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每份响应文件分别装订成册。

  (二)响应文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正副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三)响应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副本可以由正本复印而成,正副本均须加盖骑缝章

  (四)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比选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所要求的地点,任何迟于递交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次比选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报价。

  (五)正本和副本一起封装。

  、评选方法

  本次比选的评选方式为综合评分法。本项目确定一名中选人,评选小组将各有效供应商按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选人。如出现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报价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技术得分相同的,按商务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所有分值均相同的,名次由评选小组投票确定(少数服从多数);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家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3家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一)第一阶段:资格性评审

  评选小组根据比选公告对参选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

  (二)第二阶段:符合性评审

  评选小组根据比选公告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1.参选文件及报价表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按采购文件规定(以参选文件格式为准)加盖公章和签署;

  3.已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4.参选文件主要资料齐全;

  5.按本公告规定格式填写,无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6.满足采购文件中所有带“★”标识的实质性条款(如有);

  7.响应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

  第三阶段:详细评审

  1.详细评审是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2.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分分值(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技术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权重(总和为100%)

70%

30%

分值(满分为100分)

70分

30分

3.综合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内容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30分)

价格得分   (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公告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格/评标价格)×30

商务技术部分

(70分)

业绩经验   (15分)

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供应商承接过同类项目,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3分,最高得15分。

注:须提供同类项目的《业绩情况一览表》,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金额、项目内容、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设备授权情况(3分)

供应商提供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有效的授权文件(如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则提供制造商证明文件)的,得3分,如供应商提供的授权文件为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有效的授权文件的,还须同时提供设备制造商对代理商的有效授权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得0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授权文件复印件(如为产品制造商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所投产品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的响应程度 (30分)

优:项目完全响应并满足技术参数,得30分; 

良:项目完全响应并满足,非▲未能完全响应并满足,得20分;

中:项目▲未能完全响应并满足,得10分; 

差:未能完全提供项目技术参数,或技术参数不能符合项目要求的,得0分。

(注:要求提供文件证明但未能提供时,视为未能满足响应)

安装实施规范、测试验收标准 (10分)

安装实施规范、测试验收标准是否考虑项目实际情况详尽合理、科学、可行。

1.安装、检测、验收计划条理清晰,脉络分明,操作性强的得10分;

2.安装、检测、验收计划条理较清晰,脉络较分明,操作性较强的得7分;

3.安装、检测、验收计划条理模糊,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

4.安装、检测、验收计划条理混乱,脉络不分明,操作性差的得1分;

5.不提供得0分。

售后服务承诺方案 (12分)

根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方案进行评审(包括安装调试、验收方案、质保期、维护保养、培训等内容):

1.承诺的质量保证期明确,满足或优于比选公告要求,售后服务内容详细、可行、操作性强,售后服务专业、解决问题效率高,服务响应到场时间短,零配件供应详细、合理,切合实际,完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分;

2.承诺的质量保证期明确,满足或优于比选公告要求,售后服务内容较详细、可行,售后服务较专业、解决问题效率较高,服务响应到场时间较短,零配件供应较详细、合理,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9分;

3.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基本明确,售后服务内容简单,解决问题效率一般,服务响应到场时间较长,零配件供应不详尽,不能完全响应采购需求的得6分;

4.售后服务内容、质量保证期模糊不清,售后服务差,服务响应到场时间等不满足采购需求或不提供方案的,得3分;

5.不提供得0分。

  采购人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联系信息

  (一)联系信息

  名称:中山市板芙医院

  地址:中山市板芙镇芙中路1号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60-28218662

  (二)监督投诉

  名称:纪检室

  联系电话:0760-28218659

  附件: 参选文件格式

中山市板芙医院

2025520


附件:

1.参选文件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