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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金融机构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全流程网办的通知 中山自然资登记〔2020〕44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3-09 分享:


各金融机构:

  为落实《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山市政务服务能力对标排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依托“数字政府”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便利度,现就实施金融机构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全流程网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开始,市自然资源局将全面实施金融机构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业务的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不见面审批”。金融机构必须通过金融平台或者中山市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且必须在系统上传已签章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主债权合同及不动产抵押担保合同》等材料。金融机构应对上传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上传后,金融机构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将实行网上审批,办理结果签发电子证照,申请人可自行网上打印,也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或市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的不动产登记自助机进行打印。

  二、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目前,全市共有15家金融机构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共计开通92个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签约的金融机构可享受下列不动产登记服务:

  (一)实时查询不动产登记的详细信息,包括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

  (二)免提交金融机构的纸质委托材料;

  (三)抵押权注销登记立等可取;

  (四)抵押权登记立等可取。

  未签订《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应积极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签约。至3月16日止仍未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约的金融机构,将按常规收取纸质申请材料,按法定时限完成抵押(注销)登记。

  特此通知

  附件:市内金融机构清单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中山市金融工作局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3月9日   

(联系人:梁富昌,联系电话:88339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