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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中山市小榄镇联丰社区居民委员会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10-15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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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位置示意图

不动产证号粤(2018)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92266号用地位于中山市小榄镇联丰,用地面积为3992.1平方米,土地来源为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小榄镇联丰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根据《中山市小榄镇Q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金融用地;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30%;    建筑限高:36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时间为十天(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24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8号503室规划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22232183


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小榄分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