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策与建议
1、实现天然气供应上、中、下游市场统筹管理。
天然气市场的健康发展,对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功能,加快城市化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避免实现多个部门管理,建议参照其他城市经验,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天然气供应,其他政府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进行专业管理。
2、应监管“中游”公司的天然气输配价格,统筹天然气采购及分配。
由于天然气价格的制定涉及生产、生活各个领域和人民群众切身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环节的天然气价格,包括出厂价,高压管网的输配价及终端用户的销售价都实行政府定价。而在《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大鹏公司进口液化天然气门站和用户销售价格作价办法〉的通知(粤价[2006]225号)》中,则明确规定天然气“门站销售价格由省物价局制定”,“门站后的销售价格由所在地的市物价局提出方案,报省物价局审批。
根据以上规定,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城市在省物价局制定天然气门站价格后,均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了门站后各环节的销售价格。为保证管道天然气合理定价,促进我市天然气利用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参照周边城市的天然气定价方式,建议:
1)、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在对区域燃气经营企业的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进行监管的同时,也应对“中游”公司中海中山天然气有限公司中山高压管网的天然气输配价格进行监管。
2)、中海中山天然气有限公司的高压管网向区域燃气经营企业供气实行同网同价。
3)、由于气源供应紧张,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天然气利用政策》,天然气应优先满足城市燃气的需求,为确保城区用气的持续性及稳定性,希望政府能与中海中山公司协调,争取更多的天然气供应量以满足中心城区日益增长的天然气需求,并对其供气的稳定性作相应的要求。
“中游”公司承担全市天然气气源采购、分配,若要实现地方利益的最大化,有利于非单一天然气气源的接入,应由市属国有资产公司控股“中游”公司,充分根据下游市场的需要争取更多的天然气,并有效监管天然气采购价、管输价及终端价,确保天然气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3、下游市场应统一经营,实现供气一盘棋。
应积极推进全市的管道燃气供气一盘棋。可以采取资产重组等手段实现天然气下游市场的统一经营,确保天然气市场秩序和供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