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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5-29 分享:

  根据《中山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中教体〔2025〕20号),结合坦洲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5届毕业生。

  (一)公办学校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坦洲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3.坦洲镇户籍人员的非坦洲户籍适龄子女;

  4.确需跨镇街在坦洲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坦洲镇工作且截止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坦洲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5.参加2025年坦洲镇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二)民办学校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

  (一)公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55个班,另加中茂学校公办学位35人。

  (二)公办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52个班。

  (三)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620人。

  (四)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1020人。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1.网上信息登记时间:小学为5月27日9时至6月3日18时,初中为6月4日9时至6月11日18时。

  2.“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网址:http://smart.zsedu.cn/rxweb。

  3.如果没有中山市小学六年级学籍,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4.坦洲镇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坦洲镇进行报名登记,不得变换招生对象身份重复申请公办学位。

  5.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坦洲镇招生方案,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6.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原就读的幼儿园或小学找招生负责的老师协助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坦洲镇公办学校和坦洲镇民办学校。

  (1)公办初中:无需填报志愿,根据录取规则录取,详见后面投档录取内容。

  (2)公办小学:根据监护人房产所在地(没有房产根据入学儿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作为自己的入学地址,再根据入学地址选择对应的学区。不同学区对应不同学校,设定3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并自定顺序。镇教体中心将根据录取规则和所填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录取。

  全镇分四个学区(划分地图详见附件3),划分如下:

  ①东北学区:沙坦路、坦神北路、坦洲河为界围成的我镇东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永二小学、永一小学、金斗湾小学、方德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阳光小学、七村小学;

  ②东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前山水道为界围成的我镇东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七村小学、同胜小学、十四村小学、阳光小学、同德小学,以及中茂学校公办学位;

  ③西北学区:坦洲河、沙坦路、坦神北路围成的我镇西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前进小学、群联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金斗湾小学、方德小学、永一小学;

  ④西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前山水道(金斗大桥以东段)为界围成的我镇西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合胜小学、安阜小学、裕洲小学、十四村小学、联一小学、方德小学。

  其中国际花城小区沿花城大街、环湖东街、体育场分成东西两片区,东片划入金斗湾小学学区,西片划入方德小学(划分地图详见附件4)。

  如不清楚学区划分请咨询各幼儿园、各学校负责招生的老师或镇教体中心一楼招生办公室值班人员。

  长幼随学:就读公办小学或公办初中的多孩家庭申请“长幼随学”,向镇教体中心递交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5)和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表。申请入读学校学位充裕的情况下由镇教体中心统筹安排。

  (3)民办学校:坦洲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面向本镇街属地招生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共三种类型。每生最多可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

  坦洲民办学校的计划要优先满足本镇街的入学需求。

  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体中心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2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四)投档录取

  1.第一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由市教体局负责,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2.第二批次公办学校录取

  (1)坦洲镇公办初中:裕洲小学毕业生、积分入围排名后100位安排到坦洲三中就读。其余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由镇教体中心统筹安排到坦洲中学、坦洲实验中学就读。

  (2)坦洲镇公办小学:

  按照“大学区招生、就近入学、参考志愿、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坦洲村、合胜、十四村、七村、同胜、安阜、联一、永一、永二、群联、裕洲、新前进等12个村(社区)的户籍儿童,优先安排到户籍所在村或社区的小学就读,坦洲村社区户籍儿童优先安排在林东小学就读,新合村的户籍儿童安排在裕洲小学就读。

  公建配套学校所在小区业主的符合在坦洲就读条件的适龄子女。第一志愿申请入读金斗湾小学或方德小学且其监护人房产在国际花城小区的,优先安排在金斗湾小学或方德小学就读(国际花城小区内部学区划分,详见附件4);第一志愿申请入读阳光小学且其监护人房产在锦绣阳光花园1-8期的,优先安排在阳光小学就读(因阳光小学学位不足,东北学区中,以环洲北路为界,北边划入方德小学或学区对应的其他学校);第一志愿申请入读同德小学且其监护人房产在佳境康城小区的,优先安排在同德小学就读;第一志愿申请入读中茂学校公办学位且其监护人房产在中澳新城小区的,优先安排在中茂学校就读。

  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由镇教体中心根据申请情况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共14类(附件1):一是《中山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已明确的“中山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的13类人员适龄子女”;二是坦洲镇行政、企事业单位、村(社区)骨干等对经济社会或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以及为市、镇重点工作作出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

  小学一年级积分生根据积分的高低,参考所填报志愿,由镇教体中心根据学位情况统筹确定录取学校。

  学位紧张的学校,按以下顺序录取:①家庭户的户籍生②政策优待生③家庭户的户籍人员子女④集体户的户籍生⑤集体户的户籍人员子女⑥跨镇街就读生⑦积分生。

  镇教体中心在7月22日前安排符合入读公办学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3.第二批次民办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民办本校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镇教体中心重新核定。

  (五)入学注册

  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投档录取结束后,新生可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询录取结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被市直属学校、第一批和第二批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放弃录取的新生,应在录取结果发布2日内再登录“招生入学平台”完成“放弃录取”操作,方可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六)信息补报

  1.公办学校补录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镇教体中心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2.民办学校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9-11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本镇街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可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在镇教体中心的指导下做好补录工作,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已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镇教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6),报中山市教体局备案,延缓入学时间。
    五、招生咨询电话

  1.坦洲镇教体中心(招生咨询电话):(0760)86786372

  2.坦洲镇教体中心(招生监督电话):(0760)86281731

  3.汇翠学校:(0760)86210188、86634611、86637318

  4.明德学校:(0760)86688051、86688061

  5.华特雅学校:(0760)86218888、86283456

  6.爱华学校:(0760)86630971

  7.中茂学校:(0760)85762233


  附件:

  1.坦洲镇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2.坦洲镇2025年公办、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

  3.坦洲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学区划分办法

  4.坦洲镇国际花城小区内部学位划分图

  5.坦洲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长幼随学”申请表

  6.广东省中小学生延缓入学申请表



  中共中山市坦洲镇委员会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

附件1

坦洲镇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序号

类    别

证明材料

1

符合公政治〔2018〕27号优待对象的公安民警适龄子女

①教育部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

2

符合政(2022)1250号规定的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①中山市军分区公函:②省教育厅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

3

符合应急〔2019〕37号优待对象的消防应急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函。

4

符合中山组发〔2020〕4号条件的紧缺适用人才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人社局紧缺适用人才证明;②工作单位证明或中山市房产证。

5

符合中教体通〔2020〕70号规定的总部企业人才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总部办公函。

6

符合中教体通〔2019〕68号规定台湾居民的适龄子女

①法定监护人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

②台湾学生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

③法定监护人和台湾学生的户籍藤本;

④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的房产证(用途为“住宅”或“商住”);如果没有房产的,提供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的参保证明(或在中山市就业的工作证明)和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

⑤授权委托书。

7

符合中教体通〔2019〕80号规定的港澳居民适龄子女

①法定监护人有效港澳身份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子女有效的港澳身份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法定监护人中山市房产证(用途为“住宅”或“商住”);

④法定监护人在中山的参保证明原件(或由教育部门向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主动核查);

⑤授权委托书。

8

符合粤侨办〔2009〕55号规定的华侨适龄子女

①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报名学生父母具备华侨身份的证明,以及相应的亲子关系证明(或报名学生出生证);

②中山市公证部门出具的,中山市常住户籍居民承担华侨子女在中山市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监护公证(在中山市工作的华侨,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③法定监护人的中山市户口簿和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证(在中山市工作的华侨,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④报名学生半年内在中山市(或镇街)医院的体检证明。

9

持有2018年中山市百佳外来工证书的人员适龄子女

①2018年中山市百佳外来工证书;

②中山市房产证或参保证明。

10

荣誉市民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荣誉市民证书;

②中山市房产证、居住证或工作证明。

11

符合粤组通〔2017〕44号规定的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①中山市基层组织证明。

12

符合中府办〔2021〕22号的上规上限企业人才子女

具体按所在镇街政策措施执行。

13

中山组发〔2022〕1 号附件1的人才子女

具体按文件规定的政策措施执行。

14

本镇行政、企事业单位、村(社区)骨干等对经济社会或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以及为市、镇重点工作作出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

①镇党建、工信、发改、卫健、教育等部门有关证明材料;

②坦洲镇房产证、居住证或工作证明。

备注:

  1. “教育政策优待”按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优待程度各不相同,例如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按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等;

  2. 除表格中列出的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父母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等;

  3. 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镇教体中心按实际情况核实。


附件2:    

坦洲镇2025年公办中小学招生计划

公办

序号学校计划班级数
序号学校计划班级数
1坦洲镇林东小学61坦洲中学27
2坦洲镇合胜小学42坦洲实验中学21
3坦洲镇安阜小学23坦洲镇第三初级中学4
4坦洲镇同胜小学3初中合计52
5坦洲镇十四村小学1


6坦洲镇七村小学4


7坦洲镇永一小学2


8坦洲镇永二小学2


9坦洲镇前进小学4


10坦洲镇群联小学2


11坦洲镇联一小学2


12坦洲镇裕洲小学2


13坦洲镇金斗湾小学5


14坦洲镇阳光小学4


15坦洲镇同德小学4


16坦洲镇方德小学8


17中茂学校公办学位35人


小学合计55



民办

序号学校新生类别招生人数其他信息
1汇翠学校一年级100咨询电话:86210188、86634611
          86637318
地址:中山市坦洲镇汇翠山庄内
七年级100
2明德学校一年级240咨询电话:86688051、86688061
地址:中山市坦洲镇火炬路22号
七年级360
3华特雅学校一年级100咨询电话:86218888、86283456
地址:中山市坦洲镇沾涌村青砖屋街37号
七年级250
4中茂学校一年级80咨询电话:85762233
地址:中山市坦洲镇界狮南路6号
七年级310
5爱华学校一年级100咨询电话:86630971
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联路78号


附件3:

坦洲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学区划分办法

图片1.png

   

  1.东北学区:沙坦路、坦神北路、坦洲河为界围成的我镇东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永二小学、永一小学、金斗湾小学、方德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阳光小学、七村小学。

  2.东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前山水道为界围成的我镇东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七村小学、同胜小学、十四村小学、阳光小学、同德小学,以及中茂学校公办学位。

  3.西北学区:坦洲河、沙坦路、坦神北路围成的我镇西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前进小学、群联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金斗湾小学、方德小学、永一小学。

  4.西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前山水道(金斗大桥以东段)为界围成的我镇西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合胜小学、安阜小学、裕洲小学、十四村小学、联一小学、方德小学。


附件4:  

坦洲镇国际花城小区内部学位划分图

图片2.png

  国际花城小区沿花城大街、环湖东街、体育场分成东西两片区,东片划入金斗湾小学学区,西片划入方德小学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