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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提交资料概况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1-12-01 分享:

             
                                 单位申请


1、 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

2、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以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准)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一份(证明在单位任何职务,本人签名)。

3、 如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需由单位出具委托书及提交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 行政处理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5、 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盖公章


个人申请


1、 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需个人亲自签名。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如非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需由出具委托代理书及提交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 行政处理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5、 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