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公示

中山市横栏镇新茂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年产500万支照明灯具生产项目(一期)-配电房发电机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横栏镇新茂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发布日期:2026-04-23 分享:

  中山市横栏镇新茂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年产500万支照明灯具生产项目(一期)-配电房发电机安装工程以竞价方式进行招标。

  一、招标人:中山市横栏镇新茂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二、工程概况:

  在新茂村康龙三路18号配电房处,安装发电机1台、发电机柜2台、电缆保护槽约20米,连接低压电缆约23米及发电机房附属项目1套等。安装所需要的材料由中标方提供,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样本。工期15天。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交易上限价:121725.68元

  五、竞价规则:现场举牌竞价,每次降价跨度不少于1000元,价低者中标。

  六、交易保证金:10000元;2026年4月29日下午5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到指定账户,并注明用途(户名:中山市横栏镇新茂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账号:2011 0232 0902 6400 232;开户行:工商银行横栏四沙支行)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微信缴付。

 新茂微信收款码(每份都一样).png

  七、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5时前

  ()报名地点新茂村集体资产交易站(新茂村会堂)

  ()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亲自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所有原件验证后退回。

  八、竞投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时

  九、竞投地点新茂村集体资产交易站(新茂村会堂)

  十、其它事项:其他相关事项开投前公布说明,若需了解详情请联系新茂村委会(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760-87762882)。项目公示及公告媒体:中山市横栏镇(政府网站)、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横栏镇新茂村信息公告栏。

  附件:合同样本

  

中山市横栏镇新茂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026年4月23日


附件下载: 合同样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