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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9991/2026-00122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1-18
名称: 中山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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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3-27  浏览次数:-

  2025年,中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固本强基中实现新突破,为中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关键抓手,系统推进法治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规划首要任务,同步嵌入各单位普法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实现法治理念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二)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议程,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报告,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持续健全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制度体系,系统构建覆盖职责述职、任务清单、责任落实等方面的20项机制。

  (三)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能力培训。健全“述、评、督、考、责”责任闭环机制,持续规范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38部党内法规和75部法律法规等。健全完善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庭审旁听等制度,高质量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中山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讲座。常态化组织公职人员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99%以上。

  二、健全政府职能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个人身后一件事”等8项服务上线。87%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1962项政务服务实现“指尖办”,“视频办”服务增至1089项,“免证办”增至1490项。上线“智能预约”“智能导办”“智能审批”等18个智能体和58个应用场景。800项政务服务“深中通办”,与广州、深圳、江门、惠州、东莞等5地市“掌上办”小程序实现服务融合贯通。推动香港、澳门自助服务机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165项政务服务实现“跨境通办”。

  (二)全面推行数字政府建设。夯实城市大脑基础底座,汇聚73.59亿条数据,接入7.8万路视频资源、1.9万台物联网终端,建设绿美中山、欠薪预警等特色数字专题赋能社会治理。完善数字乡村镇域治理平台,集成9万多条数据,打造“一屏统览、一键指挥、智能分析”基层治理利器。深入推进“接诉即办”工作模式,形成3000余项热线事项清单,全面推广智能派单,准确率从92%提升至95%以上。印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办理规范,推动热线办理从“有办理”向“优办理”转变。

  (三)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关于健全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工作的通知》,规范各类涉企收费项目。市场监管领域推行“服务型执法”举措,包括违法隐患预警提醒、建立“沙盒”监管等。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山)分中心揭牌成立,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功获批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流动工作室增至173家。全省首个省工商联与地级市共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站落地中山。新增30人入选第六批省涉外律师人才库,引进16名港澳籍粤港澳大湾区高端紧缺律师人才。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一)推进重点领域法规立改废。深化与珠海、江门等地固体废物管理协作,完成《中山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同规定》审议。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出台《中山市爱国卫生工作办法》。《中山市中山特色菜产业促进条例》《中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项目完成审议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中山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中山市低效工业用地改造管理规定》等项目完成起草论证。对《中山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中山市政务数据管理办法》《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3部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签署《推进珠中江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区域协同合作备忘录》,与珠海、江门、阳江启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区域合作。印发实施《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度》,对清理原则、类型、职责、标准、情形及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和规范。针对企业培育、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升级等新质生产力发展领域,建立文件起草阶段合法性预审前置机制。开展自然资源制度文件清理“回头看”专项活动,完成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考核机制,将法律意见准确实用度、响应时效性、履职主动性等核心指标纳入量化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与续聘资格紧密挂钩。对南中城际岐江新城站TOD综合开发、深江铁路中山段建设、公共停车管理、金钟湖国际文化旅游度假项目落地等重大项目及重要改革事项,均严格实施法律审查。将“中山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实施方案”事项纳入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公布包括基本履职、配合履职和上级部门收回等在内的镇街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精准收回中山港街道1090项、小榄镇政府938项、南朗街道832项及其余镇街833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开展下放镇街政务服务事权评估,覆盖23个事权部门下放的715项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组建59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专家库,成员从各镇街和下放行政执法事权的市直执法部门中遴选,承担案卷评查、业务培训、在线答疑等职责。

  (二)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方式。实施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对经济监管、社会管理及民生就业创业领域市场主体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行为设立“观察期”。出台“综合查一次”工作方案,围绕分级分类监管、综合检查机制、柔性执法方式、数字技术赋能等任务构建工作体系。印发涵盖58项应用场景164个检查内容的“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清单,覆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推广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扩大试点范围并完善评估标准。

  (三)强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推进老年人药品及保健品虚假宣传、借国家纪念活动名义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豇豆农药残留、水果农药残留等专项治理。实施中开高速和中江高速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持续推进中心城区主次干道风貌问题及典型镇村乱搭建清拆整治。持续深化根治欠薪、整治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以及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造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完成236家学校食堂、22家校外供餐单位检查评价和质量监测。

  五、健全矛盾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发挥复议作用推动实质化解。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收案机制,行政复议案件平均受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行政复议融入“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实施“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事后补正”机制。成立中山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加强涉企行政复议调解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建立行政复议纠错风险提示机制,用好用足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约谈等监督手段。开展下沉执法机关错案讲评行动,指导执法单位及时整改规范。

  (二)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深入推进各类对外服务平台“多合一”,整合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公证服务和法律援助等资源进驻市综治中心和23个镇街综治中心。镇街综治中心设立调解工作室,专职调解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与基层其他力量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构建完善市镇村三级全覆盖的调解组织体系,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450余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10余个,持续向涉侨家事、知识产权、新业态等领域拓展。

  (三)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援助+诉讼保全”服务升级,为困难群体提供无偿担保服务,保全标的额上限提升至100万元。将原有经济困难认定标准放宽至2812元/月,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涉外法律服务团、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进驻广交会、香港灯饰展等,提供国际贸易合规、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服务。组建中山市司法鉴定宣讲团,研发23项宣讲课题。打造“中山涉外法律服务大讲堂”品牌,形成涵盖国际商事仲裁、跨境投资等领域的宣教课题清单。

  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一)规范政务公开运行机制。全力做好政策解读,增强公开信息“易懂性”,做到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综合运用技术手段和人工检查方式自查自纠,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运用智能机器人开展7×24小时智能派单,提升群众诉求派单准确率。建立诉求回访机制,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回头看”,提升留言办理实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后管理,及时清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上的过时、失效内容。

  (二)健全法治监督协同体系。建立中山合同履约管理系统,实现政府合同履约全流程闭环监管。聚焦财政资金提质增效、重大项目建设、防范化解风险、重点民生保障、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等强化审计监督,切实推动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增强风险预警、兜牢民生底线、规范权力运行。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理机制,确保每项建议均有明确回应、有具体落实、有实际成效。严格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强化跟踪问效和结果运用。

  (三)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聚焦纠治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四类突出问题,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健全纪检监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明确移交问题线索情形等。通过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聘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4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管理机制,在律师事务所、行业协会等领域设立20个监督联系点。

  2025年以来,在解决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方面虽取得积极进展,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待,法治政府建设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部分领域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仍有差距,部分单位在将理论学习成果有效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实际效果方面还有所欠缺;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的深度还不够,与制造业强市、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匹配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个别领域行政执法理念、方式和效果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2026年,中山市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守法治为民初心,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切实筑牢平安稳定根基,为中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系统化学习机制,确保理论学习全覆盖、深覆盖。强化实践转化导向,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政府建设各环节。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二是法治赋能产业强市。聚焦制造业当家,紧扣现代产业集群建设需求强化法律服务供给。纵深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系统清理妨碍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制度文件。健全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法治服务提质惠民。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各项工作。探索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深化“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打造具有中山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常态化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四是多元解纷守护平安。建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诉调、警调、访调对接机制。以科技赋能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提升纠纷化解效率与公信力。持续规范复议应诉工作,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