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山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建设现代化中山、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一)抓牢抓实学习宣传贯彻。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专题学习会、研讨培训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主题,举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暨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讲座,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出台《中山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全面加强党领导法治建设。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高位统筹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成立涉外法治建设协调小组,搭建涉外法治建设综合平台。召开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会,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精神,部署法治领域改革工作。
(三)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坚持述法单位全覆盖,述法内容覆盖中心工作,推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组织开展第七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5家单位接受现场评议。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活动,持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二、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效。实施赋权镇街政务服务事权动态调整,新增下放事权107项,上收事权64项,涉及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旅游等领域。上线村级业务台账登记电子化管理功能并在小榄镇试点应用,实现1923项政务服务“指尖可办”,1001项“一件事一次办”,918项“视频办”,654项高频政务服务实现“自助办”。打造市级特色涉路施工“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推动34个事项集成办。实施深中住房公积金融合发展,率先实现两地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互联互通。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跨省互认。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线“一照通行”服务平台,设置“一照通行”服务专区,实现14个部门39个改革事项的证照联动办理。市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一照通行(企业开办)通办”、“一照通行(企业开办)通取”窗口,实现1天内办结企业开办全流程业务。深化“中易办”城际融合互动专区建设,实现与珠海、佛山、顺德、江门等市(区)公共服务“指尖融合”。发布政务综合服务能力评价规范地方标准,形成以指标衡量效能为特色的政务服务评价体系。
(三)强化政务数字化支撑能力。建成地市级5G政务专网,完成20个专网撤并融合,为跨域服务、移动审批等提供支撑。构建城市级物联感知网络及视频资源共享平台,1.6万个物联感知终端统一接入,视频“一张网”接入8.8万路公共视频。推动全市95个单位和镇街数据统一汇聚,数据交换和应用调用量累计超120亿条次,形成社会信用、金融征信等场景数据高质量供给体系。打造中山数字使能平台,完成时空数据信息、智能算法分析等16个共性服务能力平台及相应规范标准编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政府立法决策规范化
(一)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建设。出台《中山市接诉即办工作办法》,成为省内首个发布“接诉即办”政府规章城市。推动《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的审议工作。对分别列入年度规章审议项目和立法调研项目的《中山市爱国卫生工作办法》和《中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启动审查和调研。按照法定程序对《中山市公路管理规定》开展废止工作。与珠海市协同推进《中山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立法项目。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优化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规范送审材料的清单和模板,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材料标准化,提高制定主体起草程序和送审材料准确率。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基层联系点,拓宽公众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渠道和范围。健全行政机关起草规范性文件需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程序,让企业全程参与到涉企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建立常态化审核与通报机制,发布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情况通报。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将“中山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列入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将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开展涉企不平等对待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清理和废止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各类政策文件。对涉及用地供应、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等领域的221件现行有效政策文件进行深度清理,实现自然资源领域政策清单式管理。
四、着力行政执法质效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加油机、电子计价秤作弊监管,查办的1宗涉及生产环节电子计价秤作弊案件被列为全省典型案例。开展旅游市场、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等专项整治,检查市场主体8000多家次。聚力“护校安园”及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社会治安、交通安全。实施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城镇燃气等专项整治,全市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持续实现动态清零。以水电气、交通物流等领域为重点,查处乱收费、不按惠企政策收费等问题。
(二)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省率先出台《中山市市镇事权调整运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推进镇街职权调整管理改革。出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制定规范和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解决基层执法能力不足、执法协调机制不畅等问题。建立年度市镇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培训清单机制,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对已下放镇街执法事项实施评估,梳理形成1035项“低频办理行政执法事项”和181项“需要财权匹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发布《个体工商户信用监管数据质量规范》,精准描绘个体工商户信用画像。实施《中山市“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2024年版),检查内容增加到12大类,联动15个检查主体,涉及36个检查事项。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试点,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中落实经济影响评估。印发包含66个事项的《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涵盖广告、计量、价格、知识产权等领域。探索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方式,办结第一宗以“劳务代偿”折抵赔偿案。
五、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保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覆盖23个镇街,建成124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流动工作室。开展“发挥调解职能作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业态领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成功调解矛盾纠纷超1.3万宗。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合计提供法律咨询超5000宗。建成中山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统筹协调全市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成立深中(中深)跨界调解工作室,拓展两地矛盾纠纷化解新渠道。
(二)做实做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健全覆盖全市的行政复议受理联络点网络体系,实行“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事后补正”机制,截至12月底,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2900宗。建立败诉行政案件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台账,跟踪督办生效裁判的履行、败诉案件反映存在问题整改等情况,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新常态。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召开全市行政应诉联席会议以分析存在问题并研究改进建议,深化诉源治理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水平。推动公证减证便民提速,实现81项事项5日内出证、69项事项10日内出证。推进公证业务“互联网+”服务,通过“零跑腿”小程序、中山智慧存证小程序等平台实现42项公证事项在线申请、在线办理。菊城公证处、保信律师事务所、埠湖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组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人才库,成立公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设立供电系统、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中山市法援处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四)持续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以宪法和民法典为重点开展活动800余场次。以强化“校园法治宣传”为重点,组建“护未成长”普法宣讲团,开展“百场法律宣讲进校园”活动。聚力打造中山“菜单式普法”3.0版,内容涵盖12个主题、105门普法课程、109个公民法治素养提升项目、177个法治文化阵地。发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参与普法工作的作用,开展法治宣传超1000场。挖掘杨殷故居、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珠江纵队司令部旧址等86处红色革命遗址法治元素,发布10大红色法治文化旅游线路。
(五)推动供给优质涉外法律服务。举办“以法慧企 粤行越稳”商务法律服务月、“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 护航中山品牌出海”等系列涉外法律服务交流活动。上新“中山公共法律服务”小程序“涉外法律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域外法律查明链接、介绍我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选派涉外法律服务团全流程服务广交会、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等重要展会。律师行业研发“涉外”法律服务产品32个。中山港街道设立全市首个“涉外涉侨家事调解服务站”。35名涉外法治人才进入省级涉外律师领军、先锋、新锐人才库。
六、推进监督制约全覆盖,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健全法治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群众监督,形成法治监督合力。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共办理市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合计314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截至12月底,市12345热线服务总量 2318653 件次,转派工单 436810张。紧盯财政资金提质增效、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底线、权力规范运行等方面开展审计监督。建立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实现“巡前沟通、巡中配合、巡后共享”。
(二)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出台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重点就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方面进行安排。开展涉企乱罚款问题和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强化与纪检监察、行政复议、12345平台联动及发布线索征集公告等深入推进整治,针对线索排查、专项执法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制发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和提醒函的方式要求严肃问题整改。出台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和各镇街合计对超2500宗案卷进行评查。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务服务标杆大厅为引领打造基层政务公开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聚焦用户真实需求,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功能设计,增强实用性、互动性、易得性。加大政策文件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内容和方式,拓宽解读载体,提高政策知晓率。推进政府网站扁平化建设,增强智能推荐、智能问答等多场景交互能力,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及使用政务服务。优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移动端适配程度,从移动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期待。
2024年以来,虽采取有力措施对2023年存在的不足加以解决并取得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待,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和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力度需强化。在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形成普法宣传联动大格局等工作方面,还未能进一步形成强有力的合力。二是法治服务保障力有待加强。围绕中心工作以法治服务保障中山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切入点、执行效率有待提高,工作改革创新能力有欠缺。三是行政执法建设还需再提升。随着法律法规的立改废,行政执法职权相应发生变动,部分下放镇街的执法事项还需进一步优化。镇街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执法工作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5年,中山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贯彻实施,以高水平法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聚焦法治领域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探索新质生产力法治服务保障机制建设,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和涉外法律服务各环节改革,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制造业当家以及低效工业园改造、水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水平。将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执法事项依法赋予镇街实施。通过协调市镇两级双方供给和需求,实施镇街“点餐”式执法业务培训。健全制发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决定书等工作程序。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行政复议、检察监督等的协作机制。三是助力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整合各类非诉解纷资源,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质效。盯紧严控社会风险,聚焦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领域突出问题,及时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打造嵌入式、浸润式普法新格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