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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中山市编码52#规划点改建加油站的函

文号:中发改能源函〔2026〕571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6-06-04 分享:

中山市小逸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中山市小逸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改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收悉,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编码52#规划点加油站在原址基础上改建。改建内容为更换站内加油机。改造前,该站共有6台6枪加油机,共计36支加油枪;改造后,该站共设4台4枪加油机、2台6枪加油站,共计6台加油机,28支加油枪。

  二、你司凭本文件到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加油站改建及相关手续。

  三、加油站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10390-2004)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2004年12月15日商务部颁布)的要求规范设计及建设。

  四、严禁擅自建设与申报不相符的设施。本文件有效期两年,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到期前三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附表:改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3日

附件下载: 改建规划确认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