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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200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中发改价格函〔2025〕1019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5-09-22 分享:

范燕红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合理优化我市供水水价,促进供水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第134200号)收悉,综合市水务局、财政局、国资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供水水价的关注和支持,并提出的宝贵建议。提案深入分析了我市供水水价偏低且长期未调整无法有效支撑我市供水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并提出了可操作性的思路和举措。优化水价机制、提升供水保障能力,事关我市供水安全运行、民生福祉和可持续发展,对推动供水行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市发展改革局及相关会办单位对委员的意见予以积极采纳,并切实融入到当前我市正在推进的自来水价格调整工作以及部门职能工作中。现结合我市自来水价格调整等工作动向,对各位委员提出的具体建议予以答复。

  一、关于“尽快开展水价合理调整工作”的建议

  吸收采纳建议。

  积极开展水价调整工作。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我市严格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价格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完善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后已于近日提请市政府审批。本轮按照供水主体关联性实行同网同价,我市目前拟定的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我市自来水综合价格升幅23.70%,对比今年已调价的周边三个市调幅适中,未达到最高准许收益率;同时,拟在全市全面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

  二、关于“建立水价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议

  吸收采纳建议。

  建立充分反映供水成本的动态调整机制。我市目前拟定的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将分别建立水资源税变动价格联动机制、按价区联动调整机制。当水资源税发生调整时,等额同向联动;或随着“供水一盘棋”的推进,今后供水区域归入相关价区的,由供水企业提出自来水价格调整申请,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此外,鉴于我市原水工程投资运营机制尚未确定,本轮自来水价格调整暂不建立工程水费与水价联动调整机制。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监管周期原则上为3年的年限,及时启动水价评估与调整工作。

  三、关于“加强成本监审和信息公开”的建议

  吸收采纳建议。

  依法依规履行定价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局对供水企业运营产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进行审核,核定供水定价成本。

  同时,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先后于听证会举行30日前、15日前发布了两次公告,向社会公布调价方案、成本监审结论等听证事项,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供水主体在价格听证前,公开本企业有关经营情况和成本数据等信息。下一步,待市政府审定后,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定价决定,并实行政策解读。

  四、关于“完善供水设施和服务质量”的建议

  吸收采纳建议。

  (一)加大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力度,提高供水安全保障

  为提升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我市不断强化对供水企业的监督和指导,持续推进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一是进一步优化供水基础设施。立足我市未来发展需求,优化供水格局,加快供水工程建设,已完成东凤水厂三期扩建、小榄-东升供水一体化等工程,正有序开展大丰水厂与长江水厂双水源保障、翠亨新区起步区第二条供水主管等工程。二是大力推动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摸清底数,科学制定年度改造计划,指导供水企业落地实施。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市政供水管网改造1178公里,平均每年改造超250公里,供水管网漏损率逐年降低,输水水质安全有效保障。三是全力实施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接收。按“先急后缓、分批推进、有序接管”原则,统筹供水企业持续推进我市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接收。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二次供水改造住宅小区491个,实现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专业维护,惠及居民约32万户。我市成为继深圳市之后全省第2个全面实施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地市,群众对改造工作较为满意。

  (二)提高供水服务质效,增强用户满意度和幸福感

  近年来,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我市相继出台《关于深入优化用水报装接入服务的通知》《关于推出“信用+用水”模式进一步优化用水报装服务的函》等系列文件,优化供水服务流程,指导供水企业对标一流城市、提供一流服务。一是实现用水业务线上通办。用水报装、缴费、咨询、投诉等各类用水业务除线下营业厅和政务服务窗口可办理外,还可在供水企业微信公众号、网上营业厅等线上渠道实现全面高效办理,极大提高了用户业务办理便利度和满意度。二是规范、高效处理用户投诉。按照供水服务规范和服务承诺,供水企业通过24小时热线、微信公众号和网上营业厅智能客服受理投诉,形成“接单—派单—处理—回访”全流程投诉问题处置闭环管理机制,妥善高效处理用户投诉。此外,供水企业每年开展用户满意度第三方评估调查,主动发现服务短板弱项,找准提高服务水平切入点,不断提高用户用水满意度。

  五、关于“加大节水宣传和教育力度”的建议

  吸收采纳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良好氛围。为倡导科学节水,促进人水和谐,市水务局以“中国水周”、“世界水日”和“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为依托,协同各镇街和单位全方位开展节水宣传。构建全媒体宣传矩阵。制作节水公益短片,通过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平台进行全方位宣传,丰富宣传渠道,让节水融入日常生活。二是持续深化节水宣教活动品牌建设。推动“小手拉大手,共筑绿美中山”节水专题宣教常态化,通过现场参观、线下课堂、节水绘画等多形式,让学生了解节水、理解节水、参与节水,鼓励少年儿童在家庭中开展节水宣传,带动家长一起学习节水知识,增强节水意识。三是开展节水宣传进社会各领域活动。通过节水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景区、进企业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节水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节水的良好氛围。

  六、关于“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的建议

  吸收采纳建议。

  (一)优化资金管理,持续提升民生保障工作质效。推动完善《中山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对标中央、省有关政策救助标准及要求,根据困难救助项目内容提供足额经费保障,2025年度全市安排1.5亿元完善低保特困、低收入群体救助体系,严格落实低保标准调整机制。结合省要求与我市财政实际,2025年将低保标准定为1225元/人.月。此外,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等涨幅达到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时,对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低收入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坚决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二)以保障民生为原则,加大优待群体的优惠力度。本轮拟定的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在现行对我市困难群体(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实行用水优惠的基础上,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以及我市无固定工资或离、退休金收入的“五老”(老堡垒户、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苏区干部、老党员)人员,纳入执行免费用水基数范围。同时,提高现行优惠标准,每月每户减免收费水量由6立方米增加至8立方米。由供水企业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8立方米的免费水量。对于当月用水不足8立方米的,按照实际用水量扣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供水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