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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特困人员家庭享受居民免费电量政策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0-01-21 分享:

我市特困人员家庭可享受每户每月15千瓦时免费用电基数。原省物价局规定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5千瓦时免费用电基数,鉴于我省已将农村五保供养、城市“三无”人员救济等制度整合并完善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现将全省特困人员家庭纳入执行每户每月15千瓦时免费用电基数范围,自用户办理当月起即开始享受这一政策。我局将加强对电网企业监管,落实该政策的执行情况,确保群众享受优惠政策。群众如遇价费问题,可拨打12345咨询投诉热线进行反映。

(价格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