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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26日
    现将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8年1月30日(星期二)上午09:00-10:00。
    二、面试地点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5楼)527室(考室)、515室(候考室)。
    三、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合格入围面试的人员。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与地点安排,在当天面试开考前30分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2、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4、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5、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6、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7、进入面试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摆放在指定位置,面试结束后带齐随身物品随工作人员到候分室等候,待签领面试成绩回执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8、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取消面试资格(成绩)处理。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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