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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委李长春
李长春,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湖北黄冈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山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1981.09--1984.07 湖北省黄冈师范专科学校汉语言文学专业大专学习;
1984.07--1992.07 湖北省黄冈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教师
(其间:1989.09--1992.07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学科教学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职学习);
1992.07--1996.08 中山市华侨中学教师;
1996.08--2001.08 中山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
2001.08--2002.02 中山市教研室副主任;
2002.02--2006.11 广东电大中山分校副校长;
2006.11--2010.04 中山市广播电视大学校长(正处级);
2010.04--2011.10 中山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正处级);
2011.10--2012.03 中山市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
2012.03--2013.10 中山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其间:2008.09--2013.06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2013.10--2014.08 中山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08--2014.12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12--2017.01 中山市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2017.01--2019.12 中山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秘书长;
2019.12--2020.01 中山市委常委、秘书长,市政协副主席;
2020.01--2020.05 中山市委常委、秘书长,市政协副主席,市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20.05-- 中山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属机关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