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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
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5日

单位名称

中山市公安局

主要职能

  我局主要履行的公共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落实。

  2、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并提出对策。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负责侦办涉及全市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4、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政、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5、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6、负责对保安服务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7、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对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9、指导、协调、组织对全市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监管场所。    

  11、负责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的警卫工作。

  12、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    

  13、负责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安全,维护全市林区治安秩序稳定。    

  14、负责本市公安机关与港澳地区警方和国际刑警组织的联络、交往和协作。    

  15、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督察工作,查处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16、依法保护环境资源安全,惩治环境违法犯罪;依法与相关部门合作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17、负责本市辖区的打击、查处走私贩私案件。

  18、负责本市辖区的水域治安管理工作。

  19、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等。

  20、负责全市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制发、管理工作。

  2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指挥中心

政治处

警务督察支队

审计室

出入境管理支队

治安管理支队

巡逻警察支队

特警支队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刑事警察支队

禁毒支队

交通警察支队

打击走私支队

警卫支队

法制监管支队

情报信息中心

警察公共关系中心

警务保障中心

警察训练支队

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市看守所

强制隔离戒毒所

市拘留所

审批服务办公室

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

环境保护侦查支队

机关党委办公室

森林分局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

邮政编码

528403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110(报警电话)

0760-23188303(交警支队车管所)

0760-87161487、87161222(出入境管理支队)

0760-87161234(治安管理支队印章刻制业务)

0760-23188950(治安管理支队户政业务)

12389(警务投诉热线)

负责人姓名

鲁罡

传真

0760-87161670

网站地址

http://gaj.z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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