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中山市统计局 |
主要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二)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依法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对辖区内的统计违法案件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审批、备案地方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 (三)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投资、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能源、邮政、教育、卫生、科技、社会保障、人口和劳动力、公用事业、环境资源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社会发展的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和监测。承办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人才资源状况、城镇私营及其他单位工资等抽样调查。 (四)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生产总值的核算、投入产出的调查,汇编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调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市情市力的统计数据。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和指导各镇(区)、各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加强对统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七)负责研究、制定本市统计信息自动化工程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本市统计计算机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负责建设全市统计系统数据库;承担各项普查、重大调查的数据处理任务,并为专业数据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组织全市统计系统计算机业务培训;对局内计算机及配套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和更新等。建立和管理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区)统计办统计数据网络的运行。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内设机构 | 1、办公室 2、综合及人口社会统计科(数据处理办公室) 3、工业统计科 4、农村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5、服务业统计科 6、法制科(统计执法监督科) 7、能源统计科 8、国民经济核算科 9、统计信息化管理科 |
办公地址 | 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六楼 |
邮政编码 | 528400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0760-87933028 |
负责人姓名 | 全晖 |
传真 | 0760-87933028 |
网站地址 | http://stats.z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