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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南区街道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成果的批复
文号:中府函〔2022〕125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6日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南区街道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2〕39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南区街道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项目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调整成果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要求,原则同意《中山市南区街道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

  二、在实施上述规划条件论证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周边相关利害关系人用地开发的关系。你局应会同南区街道办事处加强指导监督。

  三、你局要在上述地块规划条件调整成果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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