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岐江新城L单元03-06街区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岐江新城L单元03-06街区规划条件论证〉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1〕1492号)收悉。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中山市岐江新城L单元03-06街区规划条件论证》业经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中山市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原则同意《中山市岐江新城L单元03-06街区规划条件论证》,该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作为岐江新城L单元03-06街区的规划审批依据。
二、你局要加强对上述规划条件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应认真执行,不得随意调整。你局应加快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将已批规划设计条件落实到相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中。
三、你局应在上述规划设计条件获批之日起20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