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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3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解决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调整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持续强化信息公开与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优化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多措并举,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及解读回应。一是及时发布惠企政策及各类政府信息。升级打造“中山市惠企政策平台2.0版”,加大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零售、文旅等行业的纾困政策公开力度,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助力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在中山落地见效。二是持续加强政策线上线下解读。用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矩阵持续优化线上解读,采用全文通解、要点亮点解读、问答式解读等多种方式提升政策知晓率,推出65篇政策解读推文“政解中山”,推出20期政策解读访谈节目(“热点面对面”),回应市民关切。指导各部门、镇街采取政策宣讲会、政策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解读推广全市重大政策,推动政策落地。三是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督促指导各部门、镇街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政策,推动相关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着力推动对业务办理流程的深度解读。四是持续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妥善办理群众向市府办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指导各部门、镇街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市府办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7件,均按规范流程办理和答复。五是持续关注群众“急难愁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办理群众通过中国政府网、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等渠道提交的咨询投诉意见,同时,推动各单位抓好问题源头防治。2022年,市府办共办理网民给省长留言155条,市长留言277条,政府网站网友找错留言54条。六是持续开展政务公开大轮训工作。组织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同时,为部分单位量身定制个性化专题培训,制作推出精品课程,推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多方协同,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一是着力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机制。指导市有关部门对中山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多轮深度清理,摸清规范性文件底数,推出“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二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督促指导各部门、镇街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栏目建设,确保稳增长促就业、公务员招考、教育培训、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疫情防控、价格收费等企业群众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公开到位。三是着力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各责任单位制定我市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或细化措施。四是着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统筹指导全市31个市直部门及时更新发布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对照目录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内容实时更新。持续优化我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今年在中山纪念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询专区和8台政府信息查询机,并在其他阅览区域配置150台电脑供读者查阅政府信息。鼓励各镇街探索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与村(居)务公开融合发展。

  (三)多管齐下,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日常运维管理工作。将“两个安全”纳入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分工方案,加大力度落实市政府门户网站日常巡查、值班读网机制,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网络安保任务,组织对13个部门、10个镇街开展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专项实地检查,督促各主办单位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二是进一步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督促各单位科学设置新媒体栏目,强化对代运营机构的业务指导,规范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开设、变更和注销全流程动态管理机制。三是进一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优化技术监测手段,持续开展月度监测,围绕上级评估发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优化门户网站功能设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7

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7

8

0

0

1

11

17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1

0

0

0

0

2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3

2

0

0

0

3

7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0

0

0

0

1

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2

3

0

0

0

3

6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1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4

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1

0

0

0

0

1

22

(七)总计

177

6

0

0

0

12

19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3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2

5

0

0

0

3

3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的结果导向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政府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政务新媒体运营规范性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并推动政府部门加强问题源头治理方面待进一步改进,四是基层政务服务、村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待进一步融合。

  2023年,我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督促各单位落细落实专人负责和巡网读网制度,及时更新发布栏目信息,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所有上网发布的信息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加强发布前的监测检查,以及发布后的即时纠错、反馈答复等相关工作,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准确、表述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督促各单位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等考核指标要求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密切关注网络安全风险,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要求各单位积极承担政务新媒体主办责任,加强对代运营机构业务指导,创作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产品。

  (三)进一步提升留言办理回复率及调处质量。推动各部门、镇街认真做好网民留言承办调处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优化业务流程,确保按时按质办结答复。同时,推动各部门、镇街持续关注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留言,推动政府工作方式方法改进,提升源头治理能力。

  (四)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与村(居)务公开深度融合发展。督促市有关部门按照《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等规定,做好我市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并督促各镇街认真履行“督查村民委员会履行村务公开职责”的督查职能,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探索以政务服务标杆大厅为引领打造基层政务公开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关于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关于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2年我办印发《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按时完成我办牵头的各项要点工作并统筹指导各部门、各镇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要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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