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便民为核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工作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应公开尽公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统筹指导31个市直部门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15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为基础,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完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并发布。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市属企业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十四五”规划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全面梳理我市现行有效规章,设立线上“规章库”,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推动104家市属企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三是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督促指导各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规定,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满足群众知情权。2021年市府办受理公开申请146件,均按照规范流程办理,并按时答复。四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认真办理网民通过不同渠道给省长、市长留言,及时妥善办理群众急难愁盼身边事。2021年,市府办已办结网民给省长留言(涉中山)47批次,市长留言368条。

  (二)“全”周期,探索实施重大政策全流程管理。一是持续优化政策解读机制。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中山网等媒体矩阵“政解中山”,2021年共推出63篇重大政策多角度、深度解读。20个部门领导以“第一解读人”身份走进“热点面对面”直播间及时解读新出台惠企惠民政策,回应群众关切。二是探索建立政策全周期管理机制。出台《2021年重大政策全周期管理方案》,多方听取意见,扩大“政策参与主体”;多种形式宣贯解读,扩大政策知悉面;适时评估实施效果,扩响政策掷地声。

  (三)“强”基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组织2021年全市(31个部门和24个镇街共110人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压实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网络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对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月度监测、季度通报、实地检查和年度考评机制,及时排查整改存在风险隐患,筑牢2021年常态化监管防线。二是圆满完成建党100周年网络安保任务。在常态化监测期间,市府办下到16个单位开展实地检查,全面从严加强技术防控,确保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有序运行。三是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第一,全面梳理政府网站栏目运维责任清单,全面提升政府网站功能体验。对政府门户网站所有栏目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栏目内容运维责任清单,进一步夯实网站安全运维基础。完成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加快推进,努力实现“60后”“00后”“同台竞技”。第二,全面摸清政务新媒体底数(现有在管政务新媒体172个),确保所有政务新媒体应管尽管、动态监管。第三,全面优化政府公报发行机制。根据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和机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派送范围。政府公报封面增加二维码,并与广州等地市共建粤港澳大湾区政府公报二维码矩阵,满足移动互联网时代群众政策信息获取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12

5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1

10

0

0

0

5

1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2

4

0

0

0

5

6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

2

0

0

0

0

3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9

2

0

0

0

0

21

(七)总计

113

9

0

0

0

5

1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5

1

0

0

0

0

2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3

0

3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审发更新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二是政府网站安全运维压力日趋增大,政务新媒体新形态监管存在挑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与群众多样化需求之间仍存一定差距。

  2022年,我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视情况调整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并指导各单位建立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等原则,压实各单位责任。继续办好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二是“应公开尽公开”,持续做好政策解读与回应。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便利申请人”等原则,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满足群众知情权。要求各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领域的职能部门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做好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文字材料的基础上,鼓励各单位增加图解、漫画、音频、视频等形式,方便公众理解。引导支持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部门组建由单位负责人、专业机构从业人员、高校学者、评论人员、媒体记者等组成的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建立专家解读机制。对社会影响大、涉及利益广泛的重大政策,以图解、视频等形式,要多次高频率推送。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一是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安全运维。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网站管理制度机制;从防攻击、防病毒、源站隐匿、CDN加速等多方面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提升技术防范能力;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确保政府网站安全、稳定运行。二是全面加强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严格按照“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等要求,加快政务新媒体整合,严格对照国办关于政务新媒体的三项单项否决指标抓好日常管理,坚决杜绝“有平台无运营、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现象发生。

  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审发更新机制。督促指导各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落实专人负责和值班读网制度,对所有上网发布信息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加大对信息发布更新频次的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严格执行月度监测、季度通报、实地检查、年度考评等监管机制,降低信息发布安全风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新媒体
微信 微信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 手机版 手机版二维码
中山市 中山市 中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