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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9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加强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的管理运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多方联动”,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印发《中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围绕26个试点领域,统筹指导18个市直部门和所有镇街全面开展相关工作。目前,中山市重大建设项目等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已正式发布,市级公开事项达2503项;所有镇街均已发布辖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其中,坦洲镇作为全省试点成果推广应用单位,公开事项达1639项。一是建立分批编制机制。第一批:选取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石岐街道办事处、坦洲镇政府三类有代表性的镇街作为试点单位,同步编制镇街目录。第二批:督促其余22个镇街编制完成本辖区的目录。二是建立市镇审核衔接机制。要求各镇街编制的标准目录需经对口市级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市府办备案和对外发布。三是建立督导考核机制。组织开展实地督导工作,通过走访编制单位,现场指导、督办和答疑。建立月进度台账机制,对进度落后的单位采取实地、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提醒督办。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重点纳入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二)“多管齐下”,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及解读回应。一是及时准确发布疫情动态及各类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及时通报我市疫情动态,抓好财政预决算、“放管服”改革、环境保护、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全过程公开”。2020年,全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087条。二是加强政策线上解读。依托“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办“政解中山”栏目,对我市规范性文件及重大政策措施,以多种方式进行“解剖式”推广,今年已推出76篇解读推文;办好中山电视台“热点面对面”栏目,今年以来已推出20期政策解读访谈节目,20个单位领导参加访谈。三是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按照文件规定,依法依规妥善办理群众向市府办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案例研判会,指导各部门、镇街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我办办结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48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176件,其中,办结169件,结转下年办理7件。上述案件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办理答复。四是认真办理群众在人民网等渠道提交的咨询投诉意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镇街跟进解决,并做好网民沟通解释工作。今年以来,已办理省长留言53条、人民网市长留言220条。

  (三)“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做好政府网站日常运维管理工作。修订出台我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功能建设、运维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对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月度监测和通报,提升政府网站运行质量;联合市委有关部门、市信息中心下到16个单位开展实地检查,督促其加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在2020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我市在全国地级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排名第十一位。二是做好政务新媒体集约整合工作。督促协调各单位对所辖政务新媒体进行摸查和集约整合,并做好登记备案。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政务新媒体181个。三是统筹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推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以及西区街道、坦洲镇、板芙镇、黄圃镇行政服务中心全面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中山纪念图书馆设置政府公开信息查询专区,提供《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中山市人民政府公报》等刊物供群众查阅。

(四)“多点发力”,全面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成员进行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绩效管理共性指标,增加人民网留言办理情况、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等考评细项,首次将镇街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二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有关单位均已配齐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举办为期3天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邀请省政府办公厅领导、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运维公司以及多位高校学者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门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9

19

8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57

71.1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8

7

0

0

0

1

17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

1

0

0

0

0

4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8

4

0

0

0

0

10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1

0

0

0

0

0

11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3

2

0

0

0

1

7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5

0

0

0

0

0

5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6

2

0

0

0

0

18

(七)总计

208

8

0

0

0

1

2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1

5

4

0

0

1

5

0

0

0

7

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单位收到12345的转办件后未予以足够重视并未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导致部分群众投诉、问题未得到很好解决;三是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风险仍然存在。

  2021年,我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执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发布标准目录内的具体内容,同时,通过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其他渠道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案件会商研究机制。形成棘手案件联合商办机制,加强与部门、镇街的沟通联系,提高全市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水平,降低法律风险;建立依申请公开案例库,收集全国各地政府信息公开案例,为我办办理依申请公开案件提供参考;邀请权威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强化对各有关部门、镇街政务公开业务人员的指导和培训。

  三是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相关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机制;定期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专项检查行动;定期排查全市政务新媒体情况,继续推进政务新媒体集约整合,确保全部纳入常态化监管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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