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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2016-2020)的批复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4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

你区《关于审批〈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2016-2020)〉的请示》(中开管〔20188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2016-2020)》的目标、任务和范围明确,符合国家、省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对推动火炬开发区供水设施改造提升、新建完善,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原则同意《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2016-2020)》(下称《供水设施规划》)。

二、《供水设施规划》是火炬开发区辖区内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促进我市保障饮用水安全,规范供水管网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保障。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经营活动均应符合《供水设施规划》的要求。

三、你区要会同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供水设施规划》的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严格按照《供水设施规划》要求落实火炬开发区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要将相关要求落实到行政审批、管理、执法等各个环节当中,并加强监管。

四、你区要在《供水设施规划》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将《供水设施规划》文本送市有关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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