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沙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中山市阜沙镇丰联小学项目规划条件论证〉的请示》(阜府〔2018〕3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中山市阜沙镇丰联小学为我市重要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已纳入《中山市公办中小学建设计划(2017-2020年)》,该项目拟落实的规划设计条件业经中山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符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中山市阜沙镇丰联小学项目规划条件,即中山市阜沙镇丰联小学项目规划条件容积率≤1.0、绿地率≥35%、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24米。
二、你镇要加强对上述规划条件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应认真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并在今后编制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将已批规划设计条件落实到相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你镇应加快镇总体规划及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市城乡规划局加强业务指导和督查督办。
三、你镇应在上述规划设计条件获批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