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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国防教育训练基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的批复
文号:中府函〔2023〕133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9日

五桂山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申请批准〈中山国防教育训练基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成果的请示》(桂办〔2023〕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中山国防教育训练基地项目用地拟落实的规划设计条件已经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委员会审议,符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中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原则同意《中山国防教育训练基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该报告所提规划条件作为中山国防教育训练基地项目的规划审批依据。

  二、你街道要加强对上述规划条件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应认真执行,不得随意调整。你街道应加快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将已批规划设计条件落实到相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中。

  三、你街道应在上述规划设计条件获批之日起20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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