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准实施〈中山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35)〉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2〕127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35年)》(下称《保护规划》)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范围明确,编制依据充分,基本满足规划编制要求,符合国家、省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对我市历史文化保护、提升城镇品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原则同意《保护规划》。
二、你局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做好《保护规划》的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不得随意调整《保护规划》,确需调整的,需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你局要在《保护规划》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保护规划》。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