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2〕50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市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下称《规划》)。
二、《规划》是有序推动我市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市各有关部门要在《规划》制定的年度实施计划和项目库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开展各项建设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施工建设和资源浪费,达到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的目标。
三、市各有关部门和街道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控,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