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0-2035年)》的批复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报来的《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0-2035年)》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0-2035年)》。
二、《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0-2035年)》作为我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指导文件,应与我市“十四五”规划、《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等相关规划衔接,在今后实施过程中,做到高起点规划、大力度建设、精细化管理,切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三、你局应在《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0-2035年)》获批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