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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主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1-2025年)》的批复
文号:中府函〔2020〕382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30日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主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1-2025年)〉的请示》(中水〔2020〕2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市主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1-2025年)》。

  二、《中山市主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1-2025年)》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应严格落实禁采区监督管理。

  三、你局应在《中山市主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1-2025年)》获批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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