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工作,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有关规定,现将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公告如下:
一、在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10米的距离。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企业根据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镇街政府、村(居)、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7日